買賣方式贈與 – 福州律師網(wǎng) http://www.iicpindia.com Fri, 12 Sep 2025 08:04:16 +0000 zh-CN hourly 1 https://wordpress.org/?v=4.5.16 福州律師原創(chuàng)熱評:沈陽孤寡老師贈房學生換養(yǎng)老,現(xiàn)在反悔了,怎么看? http://www.iicpindia.com/?p=10298 Fri, 04 Nov 2022 03:07:17 +0000 http://www.iicpindia.com/?p=10298  

福州律師、福州房產(chǎn)律師、福州繼承律師熱點法律評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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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天沈陽孤寡老人將房產(chǎn)送給學生換養(yǎng)老,后面反悔獲法院支持的新聞引起熱議。

 

福州律師蔡思斌發(fā)表幾點專業(yè)律師意見:

第一、雙方當初用買賣的方式進行贈與,確實不夠慎重。如出于稅費考慮用買賣方式過戶,雙方最好作個書面協(xié)議,確認是贈與,并且是附養(yǎng)老義務的贈與。

第二、對于這種附義務的贈與,受贈人一定要盡責履行相關義務。同時要保留相關證據(jù)及支出憑證,否則事后很難說清。

第三、學生之前履行養(yǎng)老義務所產(chǎn)生費用有權(quán)與老師另行結(jié)算,但支出款項與房屋使用收益能夠相抵則無權(quán)要求。

 

新聞確有其事,但福州律師蔡思斌搜索法院判決發(fā)現(xiàn),法院支持老師請求還有一個關鍵:

學生在2019年有給老師寫過確認書,確認房屋雖然登記在學生名下,但仍然是老師的。

至于各家新聞為啥都不提這一點,蔡思斌律師也不知道咋回事!

 

我是福州律師蔡思斌,關注我,多學法律少吃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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